中大學生報事件,事情發展之快,牽涉人物之廣,確實矚目。本身討論主題亦在極具爭議性(在香港),第一身在社會亦具矚目地位,故引起連番劇鬥。
當校方知道學生報被拿到淫審處鑑別時,首先責罵學生的不是,但,校方代表肯定未有看那些情色版(這點,我稍後再談)。然後,甚麼警告,黃紙呀,全出動了,以為執行家法便可社會進一步討論,減少在報章報導。那,是否天真點?
大學作為培訓社會尖子的地方,當然是高處不勝寒。大學向社會取資源,是否等於不能離開出資人的思維?大學裡人才匯集,是否有責任帶領社會開發新思維,讓社會對各家論說均有了解?若大學法掘了一些鮮人為知的事情,那將對社會大有脾益。大學應有對學術研究的方針及保護措施,若要看社會的反應來調校方針,那就缺少了大學特有的專業性及傲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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